【巢湖撤销地级市后属安徽省直辖】2011年,经国务院批准,巢湖市的行政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。原为地级市的巢湖市被撤销,其行政区域被重新划分,不再作为地级市存在,而是由安徽省直接管辖。这一调整旨在优化行政区划结构,提升管理效率,促进区域协调发展。
此次调整后,巢湖市的辖区被并入合肥市和马鞍山市等周边城市,具体划分如下:
| 原巢湖市辖区 | 新归属地级市 |
| 巢湖区 | 合肥市 |
| 庐江县 | 合肥市 |
| 肥东县 | 合肥市 |
| 肥西县 | 合肥市 |
| 无为县 | 马鞍山市 |
| 和县 | 马鞍山市 |
巢湖市的撤市设区,标志着其从地级市向县级市的转变,同时也意味着其在行政层级上的下降。尽管如此,巢湖市仍保留了其独特的地理与文化地位,尤其是在生态资源和旅游发展方面,依然是安徽省重要的区域之一。
此次调整也对当地经济、社会管理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。一方面,通过与合肥等城市的合并,巢湖获得了更多的发展资源和政策支持;另一方面,地方自主权的减少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。
总体来看,巢湖市的行政区划调整是安徽省推进区域一体化、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,也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。


